各相关科室,各监管分局(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2019年度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2019年度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市场监管全局性重点工作。为全面推进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市监发〔2019〕197号)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全覆盖基础上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有效改善营商环境,营造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四个最严”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减轻食品经营企业负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时间及程序
2019年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从10月14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10月14日—10月18日)。由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制定工作方案,由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建立全市2019年9月30日前许可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别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场主体数据库》),由企业管理科按照随机摇号方式从相应类别的《市场主体数据库》产生规定比例数量的随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目录(抽查对象目录),由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于10月18日前协同发送至各监管分局(所)内勤。
(二)随机抽查阶段(10月21日—11月1日)。企业管理科按照随机摇号方式从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监管分局(所)随机产生抽查检查人员,采取随机互查的方式(镜铁分局抽查雄关分局、雄关分局抽查长城分局、长城分局抽查镜铁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抽查工业园区监管所,各分局抽查人员不足时可由市局协调从工业园区监管所补充)抽查各自对应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查对象)。
(三)总结公示阶段(11月3日—11月15日)。由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和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分别汇总后,由企业管理科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并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模式及主要任务
(一)随机抽查的食品生产经营类别和抽查比例。突出风险导向,采取定向抽查方式,对全市学校食堂的30%(含上半年学校风险排查排名的后10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的30%、大型和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的5%、食品仓储经营者的30%、商超食品销售者的30%、特殊食品销售者的30%、食品批发企业的10%(抽查评判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开展抽查检查,于2019年11月10日前以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管分局(所)为单位将附件1《2019年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统计汇总表》分别上报市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联系人:蔡长林)和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李春艳),统一汇总后发送至市局企业管理科(联系人:卢鑫)。
(二)食品经营环节随机抽查企业(对象)的产生和抽查内容。要严格按照随机摇号方式从相应类别的《市场主体数据库》产生规定比例数量的随机抽查食品经营单位名单(抽查对象),同一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重复抽查,被列入“黑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可加大检查力度,实施100%全面检查。
在食品销售流通环节,重点开展“一歌”(食品销售自律歌)、“两规范”(食品仓储和配送规范)、“三个通告”(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散装酱醋、禁止提前加工肉馅和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的通告)、“六个制度办法”(“三小”条例、追溯管理办法、许可管理办法、记分管理办法、自查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准入制度)等制度规范的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等,见附件2:《2019年食品流通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点记录表》。
在餐饮服务环节,要在持续做好证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储存、使用、经营过期、腐败变质等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100%持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管理”和公示制度,规范餐饮具洗消保洁和食品加工过程,确保消费者饮食用餐安全,见附件3:《2019年餐饮服务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点记录表》。
(三)依法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并强化结果运用。抽查工作完成后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发布抽查检查公告,公告内容应包含抽查批次、抽查主题、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企业数量等内容,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记录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双随机”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市局要以通报的形式督促各分局、监管所抓好后续整改和落实。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辖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查处结果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工作,成立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闫涛,副组长:郑旭东、潘伟。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管分局(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王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局范围内同步推进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市局对各部门要对照考评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局相关部门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可采用录音、录像方式及运用电子化手段,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建立相应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台账。
(三)加强资料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将抽查监管过程的留痕记录与检查结果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按照本部门抽查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查工作,并上报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及相应的工作资料。
附件1.《2019年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2.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2019年食品流通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点记录表》
4.《2019年餐饮服务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点记录表》